
项目介绍
为适合我国加入WTO的发展形势,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提出“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岗位职业能力证书”。《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提出“大力培养流通专业人才,加快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与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流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专业能力证书培训考试工作,特此设立“全国专业能力证书考试项目”,该项目为全面提升从业者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才的国际化交流,与国外先进的专业人才培训认证接轨,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
现代职业教育能力培养的新要求及其模式:
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发表的《现代职业教育能力培养的新要求及其模式》中指出: 改革开放政策和当前的国际环境,既给我国的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有力的挑战。我们有多大的实力来迎接这一挑战,并能够最终战胜自我,以新的姿态登上国际企业的舞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成败。而现代企业制度又是以与之相适应的人才素质结构为基础的。
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结构正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市场竞争也已经演变成为质量的竞争,劳动组织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些变化,要求企业在采取保持和增强竞争力的措施时,必须能够对不断快速变化的技术、劳动方式和工作任务做出及时的反应。在商业、管理和其它 服务性行业中,各个级别职工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等也均有逐步复杂和扩大的趋势。这种劳动组织方式和工 作任务的改变对企业职工的能力要求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如要求职工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程度安排计划、判断决策、分析复杂系统和问题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新技术的积极性和相互合作的品质等。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就是培养职工具备上述现代企业所需要的素质,即从事现代职业的能力。
现代职业教育的目的与职业活动三种必备能力的培养:
在国外,人们把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所有能力的总和称为职业活动能力或从业能力(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但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一、专业能力:是指在职业业务范围内的能力,在职业教育中,人们主要是通过学习某个职业(或专业)的 专业知识、技能、行为方式和态度而获得的。专业能力包括工作方式方法、对劳动生产工具的认识及其使用和对劳动材料的认识。
二、方法能力:是指人们独立学习、获取新知识、技能的能力,如在给定工作任务后,独立寻找解决问题的 途径,把已获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运用到新的实践中,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过程和产品质量的自我控制 和管理以及工作评价(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
三、社会能力:是指人们与他人交往、合作,共同生活和工作的能力,包括工作中的人际交流(伙伴式的交 流方式、利益冲突的处理等)、劳动组织能力(企业机构组织和生产作业组织、劳动安全等)、群体意识和社 会责任心。
这三种能力的培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目的。对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界来说,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则几乎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新的培养目标需要与之相应的教育体制和素质培养教学模式。而作为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在教育的微观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大的缺陷,与职业素质培养要求的差距较大,这首先表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上。
脱胎于大学教育的学科式课程设置模式虽然有利于为学生奠定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却相对忽视了从事职业工作所需的各种职业活动能力即从业素质的培养,知识和能力犬牙交错、经纬不明,学生常常学了半天,却不知在哪个岗位用,使得职业教育与职业实践相距甚远;脱胎于我国封建科举教育以灌输知识、培养定向型书生为目的的教学方法又大大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有关资料表明,现代管理学对人才测定的要求有一百多项指标,而凭卷面考试只能考出其中三分之一,其余的则很难用传统的考试方法考出,如毅力、合作能力、创造能力、方法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口才、社会活动能力等。这些考不出的能力,却正好是职业教育中最为重要的培养目标。
实现特定的目标需要特定的手段,依靠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对从业能力培养的要求。为此,作为肩负国家人才战略研究、人才创新培养使命的全国现代办公专业人才认证针对性地开发出一套基于办公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正是以上述三种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主旨,集专业技能训练与职业综合训练为一体的教育培养方法,也就是将职业方面的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与个人职业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从而培养出具有完善的人格素养与专业能力的真正人才。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94年,前身是原商业部(后为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现有工作机构13个,分支机构24个,二级事业单位1个,投资公司2个,在编工作人员近百人;直接会员3000多家,间接会员8万多家;接受政府委托,直接管理14个事业单位,代管39个全国性专业协会,主管31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本会分别是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国际零售协会高级管理人员论坛的成员。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国内外商界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足商品流通,开展相关的商业经济活动,促进对外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商业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会的办会宗旨是:服务、联合、创新、规范。
考评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中商职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负责商贸服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的事业法人单位;在国家相关机构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授权下开展工作;是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机构。其前身是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家国内贸易局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3年更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
一、宗旨和理念
宗旨:开展商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商业行业发展。
理念:切合行业发展特点,推广先进教育方法,创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专业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服务行业职业教育和鉴定认证工作。
二、主要职能
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和授权下,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参与制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试题库的组建;
3、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鉴定站条件标准制定和资格审查,以及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5、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6、组织和推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7、组织实施中国商业联合会授权的行业人才评价项目的立项、考试、认证、证书管理与核发;
8.负责中国商业联合会考试机构资质条件的制定和资格审查。
三、重点工作
1、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和授权下,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考评员培训。
2、组织国家二类竟赛的申报工作,同时组织裁判员培训。
3、行业相关证书考评。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根据商贸行业特性,开展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和专业证书的考评认证工作,颁发商贸服务业相关行业(专业)的技能和专业证书;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商贸服务业技能考评员的考评、认证及管理。
4、全国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计划和组织。负责竟赛项目的审批,并授权组织实施;负责全国商贸服务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的考评、认证及管理,推动执裁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5、开展全国商贸服务业职业教育讲师的培训、管理及认证工作。
6、负责国家职业大典的修订,职业标准编写的组织;商贸服务业行业职业标准的组织审定工作。
7、行业职业教育鉴定认证工作的指导和相关方面的调研及咨询服务。
8、职业教育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的开发和组织编写。
9、组织参与国家和国际相关职业技能竞赛。
10、表彰奖励在全国商贸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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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式面点师 | 11、西式烹调师 | 12、中式烹调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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