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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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01]14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制定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自1995年起,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到2000年,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近万名,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精神。

为加快我国年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立,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人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我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的发展。参照国际惯例,积极推行专业化、国际化的在职继续教育与专业认证,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2013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各大专院校的“百校万人”计划,联合100所职业教育实施水平名列前茅的高校,首批完成10000名大学生的专业能力证书考试工作,为大学生进入职场提供多元化的支持,为快速成为“职场精英”打下良好基础。

二、项目

全国商业行业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项目系列培养方向

三、证书

1、 行业水平等级测评成绩合格单

2、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商业行业水平等级证书

四、“百校万人”计划特点

1.考试特点:

采取国际化最新考试技术,各系列培训严格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系统、统一评判标准。

全部采用独立开发的考试系统,应用计算机化考试,考试中心可以随时按照要求组织考试,最大化的满足灵活的考生时间和考试的客观严肃性。由各加盟“百校万人”计划的院校建立考试中心实施考务工作。
       2.优惠特点:

更人性化的认证费用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学生取得认证的经济压力。

说明:本计划中各类认证费用为面向社会认证费的80%,并包含该考试的一次免费重靠机会,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证书更重视能力考核的考试制度,避免职业教育再次沦为应试教育。说明:采用缴纳免费考试方式即可参加项目考试,考试通过后,按照面向社会认证费的全额补齐认证费差价即可获得证书。

五、考试说明

(一)   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院校考试中心向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申请批复。(二)   认定考核包括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能力考试采用客观计算机无纸化闭卷的方式,实践能力考核采取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三)   全国现代办公专业人才培训与资质认定项目“百校万人”计划中包含的不同级别的系列证书,包括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两部分考核,(具体考核文件另发)。(四)   考试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有院校考试中心向“百校万人”计划项目中心预约,由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批复,并协助实施考试、考务工作。(五)   认证课程培训由各院校教学基地组织实施。

六、组织管理

(一)   项目中心负责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工作整体部署和质量督导管理,(二)   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负责该省的考试认证管理工作。(三)   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负责该省各院校教学基地的管理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以保证授权人才培养基地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七、院校教学基地申请

按照统筹规则,合理布局、严格条件、择优建点的原则,审查建立授权人才培养基地的可行性。项目人才培养基地发展工作于2014年6月启动,全国各省市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向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提出申请,经各省“百校万人”计划区域支持中心审核批准后,核发《全国专业能力证书考试项目人才培养基地授权书》,明确认证的项目,方可开展具体项目的招生、培训工作,申请日期自2020年4月1日开始。拟申请 “百校万人”计划的院校填写《全国专业能力证书考试项目人才培养基地申请表》,将申报材料一并报到各省区域支持中心。